
工業項目可享受出讓金分期免息繳納優惠,允許存量建筑臨時轉換使用功能,明確工商業用地續期申請條件……近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推動工商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重點圍繞降本增效、調節供需、盤活存量、用地續期、跟蹤服務五大內容板塊,立足實操,推出23條具體措施及自持物業轉可售地價評估計收、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2份配套規則,構建起工商業用地高效配置體系。
聚焦工業用地降本增效,《指導意見》提出,劃撥工業用地提容可暫不辦理有償使用手續,讓企業將更多資金投入生產經營、增資擴產、轉型升級,實打實為企業騰出資金周轉空間。同時,供地模式精準適配,持續推廣工業用地彈性年期供應,優化供前評估全流程,結合企業發展周期靈活確定出讓年限,從源頭杜絕土地資源浪費。
圍繞“千年商都”提質升級,《指導意見》優化商服用地布局配置。結合市場去化周期和存量現狀,精準調控供需結構,同步建立自持比例掛鉤地價機制,根據自持年限和比例合理確定出讓起始價,引導商服資源向戰略性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等重點領域集聚。立足“職住平衡”,《指導意見》還支持存量商辦用房合規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面對存量時代土地利用難題,《指導意見》推動土地用途轉換更具彈性,打破傳統用地限制,允許存量建筑臨時轉換使用功能,首次期限設定為5年,屆滿前可申請延期、永久轉換或退出,為產業轉型、業態升級提供靈活緩沖。同時,允許整合零星用地、邊角地一并開發利用,大幅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聚焦企業“穩預期、強信心”核心訴求,《指導意見》健全了用地續期制度。針對企業“長期發展有無保障”的顧慮,《指導意見》明確了工商業用地續期申請條件、全流程辦理步驟及差異化繳費標準,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投入產出要求的項目,經批準可順利辦理續期,切實穩定企業發展預期。針對企業“短期開發流程繁雜”的痛點,《指導意見》創新探索儲備土地、留用地短期開發利用模式,明確適用范圍、使用用途、開發期限,以及到期后土地復原的具體標準和流程。
此外,《指導意見》還通過簡化流程、升級服務,全方位為項目落地投產保駕護航。推行多驗合一,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分期分棟辦理規劃核實,將土地核驗與規劃核實合并辦理;依托聯合審批系統和“一碼管地”機制,打通全鏈條數據壁壘,精準協調解決項目建設和運營中的瓶頸問題,為項目發展掃清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