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擊查看文件: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月1日,《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正式施行。作為廣東針對高層建筑量身定制的專項規章,《規定》在高層建筑全覆蓋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制、火災風險預防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將各地形成的經驗轉化為制度規范,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型。
高層建筑數量多、體量大、業態復雜,且火災防控和救援難度突出,是消防安全風險最高的建筑類型之一。根據消防救援部門前期摸排數據,廣東目前共有高層建筑17.05萬棟,涵蓋住宅、辦公、商業、工業等業態,亟須專項規章強化管控。
“新規歷經兩年調研論證,是立足實際、回應現實需求、完善制度體系的必然舉措。”省消防救援局消防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將建設中的高層建筑納入管理范圍
將“高層工業建筑”納入適用范圍,是此次新規的亮點。根據新規,高層工業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
這一變化,很大程度上與近年來“工業上樓”趨勢加快、高層工業建筑數量大幅增加有關。和高層民用建筑不一樣,高層工業建筑消防安全更“難管”。由于此前缺乏專項立法管控,此類建筑存在諸多監管難點。
根據《規定》,要求高層工業建筑產權人、使用人落實專門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規范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危險品管控、消防設施維護等關鍵環節,從立法層面破解高層工業建筑監管缺位、責任不清的難題。
將建設中的高層建筑納入管理范圍,是新規的另一創新點,目的在于防范高層建筑的動態風險。
該負責人指出,應急管理部印發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適用范圍為已經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層民用建筑,但未將在建高層建筑火災風險納入規定范疇。
近年來,“11·26”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高層住宅火災等案例,為施工期間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敲響了警鐘。
《規定》明確將建設中的高層建筑納入管理范圍,要求施工期間,建設單位、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管理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施工單位應當落實相關消防安全措施。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須依法書面約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可以共同負責,也可以各自負責特定區域的管理責任。”該負責人進一步解讀。
推動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清單式履職
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關鍵。《規定》明確了高層建筑產權人、使用人、物業服務人、統一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方主體責任,實行清單式履職,強化了主體責任落實;針對兩個以上單位管理、多業主使用的高層建筑,要求書面明確各方責任并確定統一管理人,對共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等進行統一管理。
《規定》單列“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一章,將抽象責任轉化為具體清單,明確各方主體職責,推動形成“政府監管、部門協同、主體負責、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事實上,在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地上,廣東已有深入探索。
2025年以來,省消防救援局推進“廣東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應用平臺”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應用,目前已覆蓋高層建筑在內的60多萬棟建筑,實現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有了這個平臺,我們能一鍵查詢到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主體的聯系方式,信息互通,及時提示對方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比如預案是否有更新,消防控制室值班是否實名制。”該負責人解釋。
該負責人還介紹,群眾可以通過平臺直接上報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形成便捷的信息互通渠道,這一“吹哨人機制”能讓每一處隱患都能被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具有社會屬性,必須依靠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只靠消防部門去督查整改是不夠的,我們不能只看到外在的消防隱患,還要看到導致隱患形成的內在原因,即相關主體消防管理責任的缺位。”該負責人表示,當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正逐漸向事前預防轉型,消防監管也在從“查隱患”向“查責任”轉變,形成全鏈條的群防群治。
鼓勵設置阻止“電雞”上樓智能裝置
高層建筑如何強化火災風險預防,做到“防火于未燃”?
《規定》用13條條款細化火災預防措施,梳理出9類明確的禁止性行為,聚焦高層建筑高發風險點,強化事前預防,從源頭上堵住安全漏洞。
該負責人指出,新規根據近年來國內外高層建筑火災事故教訓,特別是結合近期香港大埔火災教訓,對消防設施設備、施工動火作業、電動車等管理作出了細化規定,并梳理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入樓入戶停放充電等9類突出違法行為,逐一作出禁止性規定。
近年來,“電雞”圍城,因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或非法改裝導致高層建筑起火的案例屢見不鮮。
根據《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電動自行車及電池進入高層建筑電梯轎廂,或者將其在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等地停放、充電;鼓勵在高層建筑設置智能阻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上樓入戶裝置。
此外,《規定》還強調滅火救援能力建設,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制定高層建筑預案和開展演練的要求強化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
高層建筑歷來是全省消防安全檢查的重點。自2024年以來,廣東持續開展高層建筑綜合評估及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動,筑牢“防火墻”。省消防救援局提供數據顯示,2025年全省發生高層建筑火災2440起,火災起數與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22.2%、27.3%。
“十五五”開局之年,如何推動新規全面落地?該負責人表示,省消防救援局將牽頭實施全鏈條整治,聚焦規劃設計、設施維護、責任落實等24個突出問題,用兩年時間完成全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全面整治,全面防范化解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